之前網路瘋傳健保卡在全世界都可以使用!乍聽之下超驚訝!因為台灣健保機制與國外並不相同,在國情與制度上都不相同的情況下,可以申請的醫療及藥品給付也會不同,為什麼台灣的健保卡會在世界通用呢?所以顯而易見,這件事情完全是錯誤的!不過,雖然無法使用健保卡,可在國外發生重大事故意外或是生重病,保留收據及診斷證明,還是有機會申請醫療費用核退哦~

 

 過去大家都認為國外就醫費用只能依照自己購買的旅遊險申請理賠,殊不知健保署也有相關措施,補貼自墊醫療費用呦~今天就來看看健保署的醫療費用核退怎麼申請。

根據健保署網頁說明:

保險對象如到國外、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,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,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,須在急診、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算6個月內,檢具下列書據,向投保單位所屬轄區的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醫療費用,也就是說你健保投保在公司,還是投保在你住家附近的區公所,根據地區所在地,跟該地區的健保署如臺北、北區等申請,核退標準則依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規定核實支付。

(1)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。

(2)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,如為中、英文以外之文件時,應檢附中文翻譯。

(3)診斷書或證明文件,如為中、英文以外之文件時,應檢附中文翻譯(住院案件者:另檢附出院病歷摘要)。

(4)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。

不過自墊醫療費用的申請金額是有上限的,畢竟國情不同,每個國家在醫療上的費用收取都不一樣,健保署標準是以支付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平均費用為最高上限額,並每季公告,每季上限金額大家可以去健保署官網首頁 > 一般民眾 >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> 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。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官網

特別提醒:

在中國大陸地區就醫,申請核退住院5日(含5日,另出院日不計,即103年1月1日住院,103年1月5日出院,計住院4日)以上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案件,檢具的「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」及「診斷書」必須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,再持公證書正本向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(聯絡電話:02-25335995 連結: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)申請驗證後,才可以提出申請。

3.申請方式:可由保險對象(法定代理人、法定繼承人)親洽或受委託人向健保署轄區分區業務組辦理核退手續,或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,如尚未返國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,請出具委託書,格式如本頁附件。

4.申請文件:須檢附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(詳本頁附件之表單及核退須知)、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、診斷書、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及當次出入境證明等文件。

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簡介及申請相關表單 :http://t.cn/Rn3jBtx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官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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